提示:①操作完成之后,请安全退出②录取确认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公示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空中乘务、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还需保证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根据考生总分,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1.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学考语文、数学、外语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若再出现同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如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2.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无需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